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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18-08-01 11:00

印发.cn: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7月30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图为发布会现场。中国网 张若梦 摄  国新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袭艳春,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 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饶权,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陆琼。
图为国新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袭艳春主持发布会。中国网 张若梦 摄
【国新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袭艳春】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昨天,中办、国办正式发布《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的意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意见》的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饶权先生,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陆琼女士。

下面,先请刘玉珠先生做介绍。

图为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介绍相关情况。中国网 张若梦 摄
【国家文物局局长 刘玉珠】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昨天下午,新华社全文发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的通知》,晚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发新闻,今天《人民日报》全文刊发,令人鼓舞、催人奋进。这个中央重要文件是新时代全面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纲领性文件。现在,我向大家作一个简要介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革命文物工作,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多次,考察革命旧址、革命博物馆纪念馆30多次,提出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要从党的光辉历史中汲取奋进的力量,传承好红色基因;国家确立的抗战纪念设施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应当受到严格保护。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继承革命文化。

我国是拥有光辉革命历史和优良革命传统的国家,在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和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壮丽篇章的历程中,保存和遗留了丰富多样的革命文物资源。据统计,目前全国革命专题博物馆和纪念馆是808家,与近现代重要革命直接相关事件和人物有关的可移动文物是49万件套。我国登记革命旧址、遗址3331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77处;抗战文物3000多处,长征文物1600多处。革命文物凝结着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展现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壮丽篇章,是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深厚滋养,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力量源泉。

《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革命文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今后五年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了全面谋划和顶层设计,旨在进一步加强革命文物资源整合,统筹规划和整体保护,进一步发挥革命文物服务大局、资政育人和推动发展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完善革命文物保护的财政保障机制,健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多元投入体系,更好地继承革命文化,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更好推动革命文物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专门针对革命文物的中央政策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革命文物工作,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历史责任和政治担当。

《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是党中央全面部署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这个中央重要文件含金量大,确立了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的任务书和路线图,是做好新时期文物工作的总抓手。现在,《意见》的实施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各地各部门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在不断地提升,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延安革命旧址群的保护也积累了不少可以复制和推广的好的做法和好的经验。

下一步,全国文物系统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按中央确定的方向原则、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又敢于担当、勇于创新、长抓不懈、久久为功,保护好革命文物,弘扬好革命精神,传承好红色基因。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下面,我和我的两位同事饶权、陆琼同志愿意回答各位新闻界朋友的提问。谢谢大家。

【袭艳春】谢谢刘玉珠先生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革命老区大都是革命文物资源密集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任务重,但是底子薄。请问,开展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将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加强革命文物整体保护,促进革命老区的振兴发展?谢谢。

【刘玉珠】首先谢谢你的提问。建设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加强革命文物的资源整合和整体保护,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是我们这次工程的一个创新举措。在这方面,我们已经开展了几年的地方实践,也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2014年-2016年,我们通过整体规划、连片保护,实施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旧址的保护利用工程,实施了革命旧址项目750个,支持项目资金多达11亿元,推进了原中央苏区革命文物保护和利用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周边环境状况也得到了提升,大批革命文物“活起来”,革命老区受益县多达54个。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去过赣南原中央苏区,不仅内容丰富,原址保护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而且周边的环境向好,参观旅游的人数倍增。同时,也促进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推动发展、乡村振兴、惠及民生相结合,形成了像瑞金、井冈山革命旧址与红色精品景区建设相结合,赣州的宁都革命旧址与特色乡镇建设相结合,抚州的金溪革命旧址与休闲农业旅游相结合,吉安青原革命旧址与传统村落保护结合,这四种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模式,应该说还是很受欢迎的。比如宁都会议革命旧址所在的小源村成为全国乡村旅游点建设村,革命旧址集中的黄陂镇成为“江西省百强中心镇”;瑞金市2017年旅游接待人次突破了1千万人,实现旅游收入45.5亿。延安革命旧址区整体保护和利用工作也深受好评,也很有自己鲜明的特点。

下一步,要将革命文物的片区作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主战场,总结推广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延安革命旧址整体保护的经验,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加大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的支持力度,助力革命老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我们将按照“集中连片、突出重点、国家统筹、区划完整”的原则,积极会商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尽早确定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细化支持政策和实施路径。明年,将遴选若干片区作为示范引领,协同推进。

【经济日报记者】我们知道,革命文物是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丰厚滋养。我的问题是,在依托革命文物资源更好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哪些考虑?谢谢。

【刘玉珠】请饶权同志来回答这个问题。

图为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饶权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 张若梦 摄
【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饶权】谢谢您的提问。我们大家都知道,革命文物是革命文化的重要载体,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领导人民军队在争取国家独立、人民自由解放的长期斗争中形成了丰富的历史遗存,这些历史遗存既包括可移动的革命文物,也包括不可移动的革命文物。这些文物承载着革命先辈们许多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承载着他们英勇奋斗、不怕牺牲、百折不挠的革命传统、革命精神,是我们党、国家、人民永远的宝贵财富。所以,保护好、研究好、利用好这些革命文物,对于我们坚定文化自信、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以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为助推器,在加强保护的基础上不断强化革命文物的研究利用,让历史来说话,让文物来说话,充分发挥革命文物资源在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独特作用,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办好革命博物馆、纪念馆,要继续深化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切实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结合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的纪念活动,重要的节庆活动,面向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举办有吸引力的革命文物专题展览和流动展览,切实增强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的生动性、参与性和体验性,提高这些展览展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是要拓展社会教育覆盖面。建立革命旧址、革命纪念馆与周边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部队、城乡社区的共建共享机制,加强他们相互之间的沟通协作关系,做好大中小学生、党员干部、部队官兵、各界群众到革命文物场所参观学习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三是要加强革命文物创意产品的开发。要将革命文物展示开发利用纳入“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的支持范围,鼓励支持文化文物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革命文物创意产品的开发。要让这些创意产品既有意思,又有意义,通过创意设计将思想性与艺术性、趣味性、实用性有机地统一起来。

四是要提高红色旅游发展的质量。目前,红色旅游已经成为我们国家整个旅游业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也相信在座的很多记者朋友都参加过红色旅游。我们要依托革命文物资源,推出更多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研学旅行、体验旅游、休闲旅游项目,还有精品旅游线路,丰富红色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提升红色旅游的服务质量。当然,我们要力戒红色旅游中的低俗、庸俗、恶俗现象,寓教于游,让游客通过参加红色旅游真正感受革命历史文化,领略革命历史精神,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以上是我的回答,谢谢。

【解放军报记者】今年4月,我国通过了第一部英雄烈士保护法,其中特别强调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各地出台了相应的条令条例来加强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请您介绍一下目前我国立法保护红色文化遗存方面的情况?

图为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陆琼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 张若梦 摄
【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陆琼】非常感谢您的问题。刚才您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是今年5月1日生效。这部法律的初衷主要是对近代以来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促进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所做出贡献的英雄烈士,表示崇敬和爱戴,对他们的英雄精神表示弘扬和传承,对英雄烈士的纪念设施进行立法保护。

立法过程中,文物部门也参与了相关法条的制定,像27条,对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同时,在第28条也特别提出,被侵占、破坏、污损的纪念设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处罚。

地方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和当地文物部门,应加强对与英雄烈士有关的纪念设施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尤其是对一些开放的纪念设施应加强管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这个文件与英雄烈士保护法有一定的关联,都能反映出刚才刘玉珠局长讲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革命文物的高度重视。我注意到您用了红色文物,我想在这里透露一个信息,我们要结合中央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有关部署,尽快重新启动文物保护法的修订,在修订过程中,也会特别考虑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法律的衔接与相互支撑。

【光明日报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制定文件只是万里长征走出第一步,关键还在于落实文件。我想问一下刘玉珠局长,文物系统在下一步将如何系统地落实这个意见,全面提升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谢谢。

【刘玉珠】谢谢你的提问。你这个问题的核心也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因为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是全社会的期待,也顺应了革命老区人民的期盼,这是非常可喜的。中央的重大部署,为奋力推进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提供了历史性机遇。下一步的重点就是抓落实、见实效,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文件的落实对我们来讲是任重道远的。

一是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对文件的学习,吃透文件的要旨,全面领会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新思想、新要求和新举措,准确把握好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新的机遇、新的使命、新的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都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统一到抓好落实上来。

二是要摸清情况,做好规划。革命文物的工作前两年国家文物局和有关部门前期做了大量工作,包括摸底调查。今明两年我们要按照文件的部署,包括各地对本辖区革命文物资源和保护利用的状况,都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要建立排查档案,按照轻重缓急,有序推进的原则,制定革命文物保护修复计划和保护经费需求规划。

三是加强多部门沟通协调。这也是我们的制度优势,要形成工作合力,在中宣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牵住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重大项目“牛鼻子”,盯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梯次推出具有关键性和引领性作用的细化政策和重大举措,压茬推进重点工程,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攻坚克难,取得实效。“最后一公里”是比较难做的,我们这方面已经有了一些政策上的设计。

四是要注重制度设计,配套衔接,编制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导则,出台长征文化线路展示利用的指导性文件和技术性要求,鼓励和允许不同地方对革命文物活起来进行差别化的探索,重在积累可以复制、可以推广的实践经验。我们同时还将加强督查,督促责任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关键环节和时间结点,对重点任务逐渐督办推进,加强上下联动,形成全国一盘棋来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见效。

全国一盘棋就是既要管全局的两办文件,相关部门也要出台具有制度性、政策性的文件。同时,我们还要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对当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出台相应的规划,不留死角来推动。既有政策设计,也要有具体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这样的话这个文件才能够实现总书记所说的关键是抓落实,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谢谢。

【袭艳春】请继续提问。

【中国日报社记者】我的问题是,通览文件我们发现重点项目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请问六大重点项目的实施重点分别是什么?

【刘玉珠】请陆琼同志回答这个问题。

【陆琼】谢谢您的问题,我很高兴回答。文件的落实,一定要有一些重要抓手。文件中提出的六个重大项目,其实是围绕五项重要任务来进行的。这五项重要任务主要是夯实基础,加大革命文物保护,拓展利用途径,提升展示水平,创新传播方式。我在这里逐一介绍一下这六项工程:

第一项工程是百年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主要是以2021年为重要的时间节点,围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统开展百年党史的文物、文献档案、史料的调查征集和展览展示等工作,围绕与重大事件、重大会议、重大机构和重要人物有关的革命文物,展现党的历史贡献,坚定“四个自信”。

第二个项目是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刚才刘玉珠局长也进行了介绍,这个工程的主要特点是以点带面,突出区域概念和革命文物集中成片的概念,推进革命文物的整体规划、连片保护、统筹展示、示范引领,我们也希望能够助力革命老区的脱贫攻坚,振兴发展。

第三个项目是长征文化线路整体保护工程,突出的是文化遗产线路的概念。我们将着力统一保护规划、保护标识、保护标准和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目的是着力改善长征文物的保存状况和环境风貌。在国家层面,是做总的规划设计,选择一些试验段先行先试,积累试点经验,不断调整完善。

第四个项目是革命文物主题保护工程,是对见证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革命文物进行排查梳理和保护展示。同时,也遴选展现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代表性遗址遗迹、纪念设施、文物藏品,进行保护展示。

第五项工程是革命文物陈列展示展览精品工程,是以重要的历史事件为时间节点,结合各地、各文物博物馆单位的特点,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抗战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庆祝建党100周年、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大召开,策划推介一批革命文物系列陈列展览精品。

第六项是革命文物的宣传传播工程。主要目的是为更好地促进让革命文物活起来,讲好革命文物的故事,传承革命文化,弘扬革命精神。这个项目中包括了四块内容:一是推介一批影视作品和短视频;二是加强建设革命文物教育宣传阵地;三是推介一批革命文物文化旅游产品;四是加强保护管理机构协作,开展研讨、论坛等系列活动。谢谢。

【袭艳春】大家如果没有其他问题,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三位发布人,也谢谢大家。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切实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革命文物凝结着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展现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壮丽篇章,是革命文化的物质载体,是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深厚滋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力量源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革命文物工作,革命文物家底基本摸清,革命文物保护状况持续改善,革命文物教育功能不断强化。与此同时,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加强革命文物资源整合、统筹规划和整体保护,迫切需要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传播,迫切需要发挥革命文物服务大局、资政育人和推动发展的独特作用。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筑牢意识形态阵地的战略高度,从坚定“四个自信”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事件,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革命精神、继承革命文化为核心,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着力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修复和展示传播,着力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利用创新,着力提升革命文物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教育效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重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全面保护、整体保护,统筹推进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保护,确保革命文物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坚持突出社会效益、重在传承,强化教育功能,提升传播能力,让革命文物活起来,把革命文物利用好、革命传统弘扬好、革命文化传承好。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改革创新,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中小学教育、干部教育相结合,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结合,与文化建设、旅游发展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福祉改善相结合,不断增强革命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三)发展目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状况显著改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健全,革命文化传承发展平台基本形成,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谱系和中华民族精神追求更好展现,革命文物资源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独特作用更好发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革命文物基础工作。加强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总体规划、宏观指导和制度建设。实行革命文物定期排查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宣传、文物部门要对本地区革命文物进行全面排查,并把排查结果报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加强对革命文物和革命文献档案史料、口述资料的调查征集工作,做好馆藏革命文物的认定、定级、建账和建档工作。分批公布全国革命文物名录,建立革命文物大数据库,推进革命文物资源信息开放共享。鼓励文物博物馆机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研究。

(二)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坚持抢救性和预防性保护并重,实施革命旧址维修保护行动计划和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计划,加强革命文物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加强革命文物保养维护,开展革命文物研究性保护项目。各级政府应及时把新发现的革命文物依法纳入保护范畴,把具有重要价值的革命旧址核定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政府应落实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文物保护措施,不得擅自迁移、拆除。新建改扩建革命纪念设施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未批先建、边报边建。

(三)拓展革命文物利用途径。宣传、文化、文物部门管理使用的革命文物类文物保护单位应全部对外开放,其他部门管理使用的应尽可能对外开放。结合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和中华民族传统节庆,依托革命文物资源组织开展重大纪念活动,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和载体,整体纳入中央统一规划。深入挖掘革命文物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运用市场机制开发更多文化创意产品,促进文化消费。打造红色旅游品牌,推出一批研学旅行和体验旅游精品线路,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加大军队系统革命文物展示利用力度,在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的前提下,适时对外组织开展参观、瞻仰、纪念等活动。

(四)提升革命文物展示水平。坚持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事可说,着力策划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做到见人见物见精神。完善革命文物改陈布展管理机制和支持政策,深化研究、及时补充体现时代精神的展陈内容,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基本陈列超过5年的可进行局部改陈布展,基本陈列超过10年的可进行全面改陈布展。建立展陈内容和解说词研究审查制度,宣传、文物、党史文献部门要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好政治关和史实关,增强展陈说明和讲解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权威性,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和文化虚无主义。坚持展示方式与展陈内容相得益彰,适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的互动性体验性。坚持节俭办展、绿色办展,做到因地制宜、够用适用,力戒贪大求洋、富丽堂皇。

(五)创新革命文物传播方式。推动革命传统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编纂出版系列革命文物知识读本,鼓励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到革命旧址、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开展现场教学。建立革命旧址、革命博物馆纪念馆与周边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部队、城乡社区的共建共享机制,组织开展具有庄严感和教育意义的系列主题活动。融通多媒体资源,推进“互联网+”革命文物,对革命文物进行全景式、立体式、延伸式展示宣传,传承革命传统,弘扬革命精神。

四、重点项目

(一)百年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以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为主线,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时间节点,系统开展百年党史文物、文献、档案、史料调查征集,全面提升反映百年党史的重大事件遗迹、重要会议遗址、重要机构旧址、重要人物旧居保护展示水平,创新阐释和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贡献。

(二)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按照集中连片、突出重点、国家统筹、区划完整的原则,建设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创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体制机制,推进革命文物的整体规划、连片保护、统筹展示、示范引领,助力革命老区脱贫攻坚。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由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另行确定公布。

(三)长征文化线路整体保护工程。以中央红军长征路线为基础,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保护标准、统一配套设施建设,显著改善长征文物的保存状况和环境风貌,丰富长征精神的展示主题和展示手段,打造全程贯通的“重走长征路”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实施长征文化线路保护总体规划,建设长征文化线路保护利用示范段。

(四)革命文物主题保护展示工程。对见证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抵御外来侵略、维护国家主权、捍卫民族独立、争取人民自由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遗址遗迹、纪念设施、文物藏品进行排查梳理,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水平。重点推进辛亥革命、五四运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等重大历史事件的遗址遗迹、纪念设施、文物藏品保护展示项目,遴选展现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代表性遗址遗迹、纪念设施、文物藏品进行保护展示试点。

(五)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工程。推介一批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的革命文物系列陈列展览精品,策划举办中国共产党百年党史文物大展。支持国家一级博物馆定期策划推出一批革命文物主题展览和流动展览,提升市县革命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展览质量,组织联展巡展,拓展社会教育覆盖面。

(六)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工程。拍摄百集革命文物故事微视频、百集革命旧址短片、百集革命人物纪录片。支持地方制作传播当地革命文物故事短片。建设一批革命文物类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中共党史教育基地,建成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基地,推介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开发一批革命文物宣传产品和文化产品。鼓励同一类型革命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加强协作,成立革命文物保护展示联盟,举办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论坛。推介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发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白皮书。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应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理念,高度重视革命文物工作,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落实保护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工作联席会议应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工作重点,各地区应建立革命文物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统筹保护利用好军地革命文物资源,中央和地方组织实施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项目应将军队系统革命文物工作整体纳入和推进。

(二)加大财政投入。县级以上政府应将革命文物保护作为支持重点,进一步完善革命文物保护财政保障机制,强化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政策支持。加强革命文物相关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和监督审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健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多元投入体系,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革命文物工作。

(三)完善法规政策。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制定革命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加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建设,统筹加大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支持力度。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科技创新和装备建设。加强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和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强化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职责,明确负责革命文物工作的机构和力量。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评估机制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对各地区革命文物工作的督促检查,实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情况通报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对各地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党中央、国务院。

2018-07-29 18:29 来源: 新华社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

http://www.gov.cn/zhengce/2018-07/29/content_53102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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