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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布展时间:2018年7月25日—26日 咨询时间:2018年7月27日—29日 地 点:曲江国际会展中心B2馆 关于举办2018年陕西省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咨询会的通知 为充分展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省民办教育的辉煌成果,宣传民办高校招生政策,规范民办高校招生行为,认真落实“放心上民校”活动,在民办高校与考生、家长及社会之间架起一座沟通服务的桥梁,同时,也为促进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于2018年7月27至29日举办“2018年陕西省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咨询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院校 按照有关规定,凡具有2018年招生资格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均可报名参加。 二、咨询会内容 (一)向社会各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以及配套文件《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第25号令)、《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8〕2号)及两个实施办法《陕西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8〕2号)、《陕西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8〕3号)等文件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二)各参会院校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省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17〕104号)要求,充分展示高等民办教育的发展和办学成果,向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介绍学校的发展历史、现状、师资力量、教学设备、专业设置、学校管理、教学质量、校园文化以及就业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将“放心上民校”活动落到实处。 三、时间、地点 布展时间:2018年7月25日—26日 咨询时间:2018年7月27日—29日 地 点:曲江国际会展中心B2馆 四、工作要求 (一)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要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利用本届咨询会宣传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省民办高等教育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现民办高校风采与实力,坚持诚实守信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咨询,促进民办高校招生工作,推动我省民办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 (二)参会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人员,充分准备宣传资料和制作展板等,要客观真实地宣传学校情况,树立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的整体良好形象。 (三)各参会院校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校安全保卫工作。大会将安排专业安保力量进行现场秩序维护,各校要精心组织,配合组委会作好本校展位及周边的安全工作。 (四)参会院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前来咨询的考生及家长,所有参会工作人员要衣着整齐、礼貌待人。各参会院校之间要讲大局、讲团结、讲文明。会展期间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组委会反映,在服从会展整体安排的基础上,由组委会统一协调,妥善解决。 五、宣传报道 为了加强对陕西民办高等教育全面整体推介,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省民办高校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走过的光辉历程,咨询会组委会决定编辑出版《教师报·招生咨询专刊》以及在陕西教育新闻网开设专栏,对全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进行专题宣传报道,以专业的视角、权威的解读,配合“放心上民校”活动有效开展。各参会学校要认真配合,于6月30日前将本校的相关宣传资料报送大会组委会。 六、有关情况说明 本届招生咨询会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教育报刊社有限公司承办,并成立咨询会组委会。咨询会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由组委会另行通知。陕西教育报刊社有限公司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制定好实施方案,做好会议服务,确保本届招生咨询会安全、顺利、有序举办。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5日 报名地点:陕西教育报刊社104、206室(西安市药王洞155号) 联系人:宋红霞 张小娜 赵郁楠 电 话:029-87335386、87318259 日期:2018-06-22 原创 来源:民办教育处 关于举办2018年陕西省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咨询会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