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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如何成为数字出版强国
随着全球信息化进程的推进以及信息技术的不断完善,全球出版业正在经历数字化转型。英国一直是出版强国,在数字出版及其监管方面也进行了许多探索,值得我们借鉴。 政府推动数字出版蓬勃发展 为了在数字化进程中抢占先机,英国不断探求新的运营模式,以电子书籍、音频、平台支付等形式推行数字出版物,尤其是英国传统的学术及英语类专业内容,纷纷以数字出版物的形式出现。 英国数字出版的发展与英国政府的推动密不可分。1998年,英国政府在世界上第一个将文化产业定义为创意产业,并出台了《英国创新产业路径文件》,提出以“创造性”为价值导向推进创新产业的国家产业政策,以此来调整英国产业结构,增强英国在全球化经济中的竞争力。为便于政府协调,英国还组建了跨部门跨行业的,以文化大臣为首的创意产业行动小组。 英国政府扶持数字出版,推进宏观制度创新主要体现在:成立专门的部门负责扶持数字出版的发展。作为产品生产行业,出版业传统上由英国贸易工业部管理。贸工部定期对所有形式的印刷传媒进行重点研究,为制定促进保护出版行业的政策提供依据。随着英国将发展创意产业作为基本国策,对所有创意产业的管理也更加集中,对于出版业的管理逐渐转移到文化传媒体育部。该部成立了专门的创意产业领导机构,下设“出版”“电影”“音乐”“网络游戏”四大部门,设有专人管理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与政府一道确保各项出版调控政策、支持更好更快更多样的发展;在欧盟代表出版业处理出版自由与版权保护等问题;协调监督传媒企业的并购,评估对公众利益造成的影响;与知识产权局合作,促进版权保护等。 培育数字出版良性发展的环境。英国政府是公立学校教材资金的重要来源,教育出版的数字化进程深受政府预算和决策的影响。培生集团、牛津大学出版社等教育出版商积极游说英国政府,并与政府签订共同促进教育数字化的相关协议。在英国,数字出版和传统出版并不对立,而是统一的。数字出版行业巨头大都由传统出版企业经数字化转型发展而来,它们同时开展数字出版和传统出版业务。英国政府重视培育出版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英国政府设有专门的促进阅读项目,用于倡导和培育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的图书市场新秩序。从1992年发起的“图书起跑”项目,是专门针对少年儿童阅读促进项目。针对成人阅读,英国教育和技能部从2005年的世界图书日活动开始,联合各大出版社、书店和行业组织,共同推出了旨在提高英国阅读人群比率的“快速阅读”项目。 推出多项扶持和保护数字出版发展的优惠政策。虽然由于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英国的商品增值税不断调整变更,但政府对于图书出版发行业免征增值税的传统政策依然没有动摇。英国的重要文化外交机构——英国文化委员会负责英国图书出版业的引进和版权输出事宜,文化委员会每年都会安排上百万英镑的图书推广资金,用于鼓励和资助英国出版企业在海外举办及参加图书展览活动。英国海外贸易局每年也都向英国出版公司提供近百万英镑的专项资助。 根据英国文化媒体体育部于2010年12月发表的《创意产业专题报告》,2008年英国创意产业总增加值达到591亿英镑,超过任何制造业对经济的贡献,为英国第二大产业,仅次于金融服务业。英国出版商协会公布的《2013年出版商协会年度数据》显示,2013年英国图书和学术期刊总收入为47亿英镑,其中有15亿英镑来源于数字服务,占比29%。实体书和电子书总收入增长了6%,而实体书同期销售下降了6%,电子书销售增长了305%。英国促使传统出版业在数字化浪潮中快速转型,推动了出版产业的整体发展,进而稳固并加强了本国文化影响力。 英国数字出版的监管及自律 英国对数字出版的监管从主体方面看,主要有政府的引导和行业组织的自律。 英国政府对数字出版的引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英国从法律上推动实施版权保护。良好的版权环境营造有赖于法律政策支持,其在推动版权保护过程中起到的作用不容小觑。英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与文化媒体与体育部2009年联合发布《数字英国报告》,启动“数字英国”计划,内容涵盖数字网络安全及保护可行性措施。2010年4月通过了《数字经济法案》,以解决互联网运营过程中的网络内容版权侵权问题。英国版权制度改革正是基于原有法律对数字版权责任人认定模糊而推出的,阐释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初始义务:有责任向被控进行网络版权侵权的客户发送侵权报告;提供商须登记通告数量及与之对应的用户。2011年8月,发布了《关于数字经济法案初始义务的实施》进一步明确ISPs和版权者分别承担25%和75%的共享成本,认定版权所有者需要负担全部必要成本。2014年6月,修订了《1988年版权、设计和专利法案》,就版权例外法规进行调整,重新界定版权侵权边界,放宽私人复制、个人研究学习等例外。版权例外的修订,为公众接触和使用版权作品提供了更多机会,充分发挥出数字技术对公共资源配置的积极效用,在维权基础上实现社会利益平衡。 其次,英国推动实施规范数字出版的技术措施。英国于2003年着手施行欧盟《版权法指令》,进一步完善技术措施的相关法规,扩大技术措施及其使用范围,强调对规避技术保护措施的法律惩罚。其中一项技术是数字权限管理技术(DRM)。在2014年新修订的《版权法》中,尽管扩大了允许非商业目的的私人复制范围,但同样规定网络经销商需使用DRM等技术措施限制用户。 英国对数字出版业的监管更多地借助行业自律实现。英国与出版行业相关的行业协会有47家之多,在全球居于首位。英国数字出版的主要行业协会有出版商协会和在线出版商协会。其中,出版商协会是代表英国图书、杂志和电子出版商利益的民间组织。其使命是保证出版业在英国、欧洲以及国际领域的利益,为英国出版商营造良好的贸易环境;为出版商提供信息交流平台;通过技术和其他变革为行业提供支持和指导等。在线出版商协会是代表英国数字出版公司的行业协会组织。其核心工作是进行数字出版业的行业调研并出版相关读物;举办论坛、研讨会、评奖等活动,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和信息共享;促进和保护英国数字出版商的利益等。协会目前拥有约160家出版公司会员,包括报社、杂志出版商、电视和广播公司以及在线媒体。另外,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督数字内容,在政府的鼓励下,英国网络服务商于1996年自发成立了互联网监督基金会。这是一个半官方性质的行业自律组织,主要负责搜寻非法网络信息内容,并将发布这些信息的网站通报给网络服务商以便其采取措施阻止网民访问。该组织在英国打击网络色情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2016年06月16日 15:08:26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陈科 英国如何成为数字出版强国 http://www.qstheory.cn/zhuanqu/bkjx/2016-06/16/c_111905467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