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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因提前复工,老板被拘留5天!
记者陪你去办事儿 02-04 12:19 通州公安2月3日发布消息,通州一企业老板提前复工,被拘留5天。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要求, 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1月28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 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要求省内各类企业 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2月1日下午,通州区东社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对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五马路村的一家纺织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内有何某、杨某、纪某三名员工提前复工正在车间赶制货物,后镇政府工作人员将该线索移交东社派出所。 派出所民警调查了解,该三名员工是在负责该厂车间生产的负责人喻某的要求下提前复工的。喻某明知有延迟企业复工的相关通知,但因年前有一批货物没有做完,所以叫了部分工人复工希望可以早点赶制完工,涉嫌违反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2月2日,喻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通州区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在郑州,昨天,也有市民向我们投诉称,社区有感染病例,物业不让出门,但商场领导非要她去上班。目前情况下,给个别企业普及一下: 提前复工的三大责任 (一)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 (二)民事责任。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 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通州公安、法律小常识END 记者陪你去办事儿▼ 监制/张高峰 统筹/程时培编辑/马聪 记者陪你去办事儿 02-04 12:19 http://m.sohu.com/a/370527812_257782 全国首例!提前复工老板拘留5天,有三名员工在车间赶制货物 警示!企业提前复工的代价:负责人被拘留!全国首例 提前复工老板被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