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将可异地换领补领 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受理
明年7月大中城市推广
后年7月全国实施
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受理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外省市工作、学习、居住的公民,将可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部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能异地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
谁可以办理?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谁不能办理?
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对
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上述证件的人员,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均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啥时候办理?
明年
7月,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017年7月,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身份证;
目前,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
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在哪里办理?
根据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地域情况,由县(市)公安机关确定户政办证大厅和部分户籍派出所为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点,并向社会公布。
需要啥材料?
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当场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办理咋收费?
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何时能办好?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丢了怎么办?
挂失
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加快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信息系统,为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提供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核查服务。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应现场比对指纹信息。
招领
公安派出所、户政办证大厅设立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窗口,接收、发还群众捡拾到的居民身份证,建立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为丢失居民身份证的群众提供查询服务。对收到群众捡拾的丢失居民身份证,经核实已补领新证的,按规定销毁捡拾证件并做好登记。对未办理丢失补领手续的,应向丢失招领系统输入信息,有联系条件的要通知本人领取丢失证件。发还丢失居民身份证,应当核验领证人身份信息,拍照留存相关图像信息。
临时身份证
对因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人员,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及时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
分几步办理?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三个步骤: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第一步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第二步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2015-11-16 14:37:06 来源:解放网 身份证将可异地换领补领 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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